如今税务稽查越来越严格,难免让会计觉得忧心,但只要不触碰红线就不用担心。今天为大家总结重点:
(资料图)
税局查账就关注这15个重点!
关注点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关注点2: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关注点3: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例如手续费、补贴、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运输装卸费等等)是否按规定纳税;
关注点4: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关注点5: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关注点6: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范围、是否符合合理性原则、是否在申报扣除年度实际发放;
关注点7:增加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后是否补缴印花税;
关注点8:是否存在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未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土地价值是否计入房产价值缴纳房产税,以及无租使用房产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关注点9: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未进行纳税调整等问题;
关注点10:是否存在未按税法规定年限计提折旧;随意变更固定资产净残值和折旧年限;不按税法规定折旧方法计提折旧等问题;
关注点11: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关注点12: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关注点13: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为职工支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应由基建工程、专项工程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未予资本化;是否存在只提不缴纳、多提少缴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关注点14: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关注点15: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中间科目如“预提费用”等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
账务处理出现这38个异常
会被税务稽查!
企业在税收缴纳过程中,往往只关注各税种缴纳规定,却忽视了财务人员对企业经营业务的账务处理中出现的以下38个异常情况,务必警惕!
1、商贸公司进、销严重背离,如大量购进手机、销售的却是钢材。
2、企业长期存在增值税留抵异常现象。
3、企业增值税税负异常偏低。
4、企业增值税税负偏高异常。
5、公司常年亏损,导致企业所得税贡献率异常偏低。
6、公司自开业以来长期零申报。
7、公司大量存在现金交易,而不通过对公账户交易。
8、企业的往来账户挂账过大。
9、企业存货过大。
10、企业大量取得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1、企业存在大量无清单的办公品增值税发票。
12、公司缴纳的增值税与附加税费金额比对异常。
13、企业连续三年以上盈利但从来不向股东分红。
14、企业存在大量发票抬头为个人的不正常费用。
15、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数据和报送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不一致异常。
1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填写负数异常。
17、增值税申报表申报的销售额与增值税开票系统销售额不一致预警。
18、无免税备案但有免税销售额异常。
19、无简易征收备案但有简易计税销售额的预警风险。
20、开票项目与实际经营范围严重不符异常。
2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数异常。
22、公司只有销项但是从来没有进项出现异常。
23、公司只有进项但是从来没有销项出现异常。
24、新成立的公司频繁发票增量异常。
25、新成立的公司突然短期内开票额突增异常。
26、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人均税款偏低异常风险。
27、个人取得两处及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未合并申报风险。
28、同一单位员工同时存在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异常。
29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工资总额不符出现的异常风险。
30、期间费用率偏高异常
31、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明显偏高异常。
32、大量存在农产品抵扣异常。
33、公司账面上没有车辆但是大量存在加油费等异常。
34、外埠进项或销项税额比重严重过高异常。
35、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
36、纳税人销售货物发票价格变动异常。
37、法人户籍非本地、法人设立异常集中。
38、企业大量存在“会务费”“材料一批”“咨询费”“服务费”“培训费”等无证据链的关键词。
会计牢记这3点,
怎么查账都不怕!
一、往来问题
1、公司出资购买房子车子,权利人却写成股东
实际工作中,许多公司在购置车子,房子时,喜欢将资产归入股东个人名下,实则车子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用,房子出租的收入仍是进入公司。这是错误的,从税法的角度,既使资产为公司所用,但权利人是股东个人的,则视同对股东个人的红利分配,应该按20%交纳个税,并且相关资产的一切开支及折旧费用均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这是典型的公司股东人格混同!
2、账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股东个人的往来,如果就是日常工作中的正常短暂借钱周转,跟其他员工一样,没有什么不行的,但相关制度对股东的往来有如下规范:
①税法上有规定:股东借款超一年不还,视同利润分配交个税。
②股东借入的款项不能超过其投资款二倍。
实际工作中,有哪个单位股东长期挂账给股东征过个税?都是赤裸裸的避税,或者赤裸裸拿着公司的钱当股东自己的钱。
3、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混杂在一起不能划分清楚
在实际工作中,相当多的私营企业,老板及其家庭的开支拿到公司来入账,如:孩子上学的、出国的,家里的水电费、电话费、请客支出、旅游支出等都进入公司,公司的出纳还兼任老板家里的出纳,这些属于“与公司无关的支出”,在计算所得税前是不能扣除的,税法上把这个归属于对股东的红利分配,股东是需要交纳个税20%的。
最规范的做法是,公司是公司,股东是股东。公司的资产入公司的账,公司的费用也入公司,股东规范行使股东权利,获得红利分配。别搅成一锅粥,分都分不清!
二、凭证问题
凭证中必需附上的应有的原始凭据,日常工作中不上心,凭据不全,而造成所得税查账大额调增。
1、生产性企业在计算成品成本、生产成本时,记账凭证后未附料、工费耗用清单,没有计算依据
我们知道,构成产品成本的就是料工费三项,材料,人工,各项费用核算不清楚,那库存商品的成本、入账价值就会有问题;如果单位核算清楚,但是单子不全,税务局核算不清楚来龙去脉,那税务局核准的时候是从高原则的。一般跟产品成本对应的附件,领料单、人工费用计算表、制造费用计算表都是不能省的,这三项中的明细也都是不能省的。
2、计算产品销售成本时,未附销售成本计算表
跟第一个问题相比,商业企业是购入产品后销售的,自己不搞生产,所以成本核算还是比较简单的,最主要的就是出库单,产品购入成本核算,这些单子是计算成本必须的,一定不能少,一般存货减少的部分,就是企业销售出去的,无论是赊销还是现销,都是应该交税的,所以存货减少,税不增加,那就有大问题啦。
所以实际工作中,对购入的成本,销售的比例,税金对应的比例,应有一定的掌握。
3、在以现金方式支付员工工资时,没有员工签领确认的工资单,工资单跟用工合同、社保清单三者不能有效衔接
在实际工作中,通过现金发放的工资需要员工签字的,如果用转账方式,那发了多少就是多少,做不了假,多发的可能就得用现金发放了,发放后没有工资单,那账上做的工资跟银行出去的钱没对上的不就是有问题了,这种情况下就不能查,一查就看出来了。
三、不合规问题
1.跨纳税年度补提折旧。跨年度补提费用时应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能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
2.员工以发票定额报销,或采用过期票、连号票或税法限额(如餐票,车票等)报销的发票。造成这些费用不能税前列支;
3.销售废料或边角余料,卖废品收入,没有计提并缴纳增值税;
4.公司组织员工旅游,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餐补等,直接作为公司费用支出,未合并入工资总额计提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北京税务、中国税务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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