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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梁军)“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3天”“一审服判决息诉率上升3.22%”“上诉案件改判发还率下降0.74%”......近年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积极探索审判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九项举措,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面对司法改革后的审判权运行新情况,如何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枣阳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持续加强审判管理,着力实施“完善权利运行配置、加强‘四类案件’监管、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完善绩效激励考核、推进裁判尺度统一、严格案件流程管理、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夯实‘三个规定’制度、建立外部监督机制”等九项举措,积极构建上下贯通、内外结合、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力促审判质效提升。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枣阳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通过多措并举加强对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避免了案件裁判权力的任性和滥用。
数据显示,近三年,枣阳法院审结各类案件31047件,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均达80%以上。对376件涉改发案件、重大涉诉信访案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涉企案件进行了评查;2022年,对200余件“四类案件”进行了全程监管;今年又对600件“驳回起诉”案件进行专项评查。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平正义不仅要做到,还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数据显示,2022年,该院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公开庭审直播294场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发布裁判文书1904份,邀请代表视察工作、观摩庭审、见证执行10余场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8件,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
“枣阳法院在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判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紧盯主责主业,瞄准问题‘开良方’,精准施策‘治顽疾’,让审判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仅有力推进了司法改革,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在法院专题调研时点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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